信息技术系教研室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日期:2011-10-13 08:58:4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60

信息技术系教研室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
教研室主任由系行政在广泛征求本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上报,经教务处审核,上报学院行政会议通过。教研室主任必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勇于改革,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懂得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发挥集体效能。
3.对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经验。原则上教研室主任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4.有较强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能力,服从安排,组织原则性强。
二、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在系教学主管领导指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及科研管理等工作。
2、组织制定本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以及有关专业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改革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系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负责课程(专业)建设,组织落实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规划,积极组织申报新专业和各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
4负责制定、落实课堂教学计划,定期听课,抽查教案或讲稿。研讨制定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方案、实训和实习指导书、课程设计等,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和实践基地建设。
5、在系行政指导下,抓好教材建设工作,制定和报批教材使用和征订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和相关教学教辅资料,保证教材质量。
6负责分配本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提出开课教师名单,安排教学任务,核对教师工作量,报系行政审批。
7、组织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授课计划执行等工作情况,主动收集和听取学生评教意见,定期考评和通报教师教学情况。
8负责执行教研室的工作制度,完成对该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评估,组织对教研室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如调阅教师的讲稿(或教案)、不通知的检查性听课、检查教学日历与实际教学进度是否相符等。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绩考核、评优推先工作,并提出任课教师增补、调动、奖惩、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等初步意见报系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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