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湘女院行字〔2023〕98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我院本学期的转专业方案。
一、组织领导
湖南女子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潘显民、朱建军
副组长:杨亦、黄毅
成 员:蒋科辉、何青、刘树锟、张艳、张婷、宋樱
二、进程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1.12月22-23日,确定学院转专业方案。
2.12月24-25日,按年级确定各专业允许转入和转出人数(附表4)。
3.12月26日-12月28日,公示转专业方案及各专业允许转入和转出人数。
(二)学生申请
1月7日前,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报《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1),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审核
1.转出初审:
(1)1月8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2)1月11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公示。
(3)1月12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同意转出学生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卡及其他证明材料送达至对应拟转入学院。同时,填报《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出学生名单》(附表2),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2.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汇总后对拟转出名单进行基本资格复审,并及时将复审情况反馈给相关学院。
3.转入复审:
(1)2月24日前,接收所有符合教务处要求的拟转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3: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入学生名单”(含纸质稿和电子版))
(2)2月25日前,完成转入学生的复审及面试。
(3)2月28日前,对复审及面试合格的转入学生进行公示。
(4)2月2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入学生汇总名单(《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学生名单》(附表3)(含纸质稿和电子版),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胡子君,电话:82825032))。
4.办理学籍异动
(1)教务处向相关学院通报学校会议审议结果后,学院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2)转出和转入学院教务办及时审核转专业学生异动申请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完成异动。
三、其他
1.根据教务处下学期的通知要求,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由学院教科办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完成网上学籍异动。
2.所有材料通过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在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转专业学生名单前,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进入拟转入专业学习。
4.转专业学生的所有材料由教科办进行整理存档。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办法
附件2:湖南女子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表1: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附表2: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出学生名单
附表3: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入学生名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转入考核办法
1、入学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必须全部为及格以上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
2、没有受过校级及以上处分,高考为物理类考生,且在校期间数学期评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期评成绩不低于70分。
3、考核方式:考核形式以专业面试为主(含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小组讨论等)。主要考核对专业的认识程度,测查学生是否适合本专业学习。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转入名单。
4、原则上,转入名额累计不超过该专业人数10%。
二、转出考核办法
1、拟申请转出学生须提交转出申请说明书和证明材料,分别由班级辅导员、学院逐级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转入其他二级学院的考核办法按照相应转入学院的方案执行。
附件 2: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学院名称: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 业 |
年级 |
允许转入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3级 |
7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3级 |
9 |
数字媒体技术 |
23级 |
7 |
电子商务 |
23级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2级 |
4 |
数字媒体技术 |
22级 |
2 |
电子商务 |
22级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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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和对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的要求、测试方案由本学院存档。
填表人: 院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1: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年级 班
何时进入 本专业学习 |
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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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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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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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业调整理由 |
“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无挂科、补考、重修记录,且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者; (二)因身体疾病或心理问题(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在上级和学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休学创业后复学,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者; (四)学生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五)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学校已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无原录取专业者; (六)学校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相关专业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其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者,学校优先考虑。” 此栏需根据湘女院行字〔2023〕9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的具体情形展开填写。若申请时,暂无期末考试成绩,可以先按无挂科申请。 填写此表时请删除本栏中上述所有文字。 申请人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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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审核 情况(在校表现情况) |
签字: 年 月 日 |
||
拟转出学院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转出学院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学籍科一份(以学院为单位)。
附表2:
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出学生名单
转出学院: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转出 年级 |
转出专业 |
申请转入年级 |
申请转入专业 |
申请转专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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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转专业理由”栏按湘女院行字〔2023〕9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情况分类填写“(一)、(二)……”
2.此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填表人: 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拟转入学生名单
转入学院: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转出 年级 |
转出专业 |
拟转入年级 |
拟转入专业 |
拟编入班级 |
综合评定 成绩 |
符合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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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符合转专业的基本条件”栏按湘女院行字〔2023〕98号文件第五条审核情况填写“(一)、(二)……”。
2.此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填表人: 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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