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系课堂学习规范管理工作制度
日期:2011-10-12 10:24:1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02

 
    课堂是老师传播知识和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要场所,为规范学生课堂学习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序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系课堂学习规范的管理工作制度
一、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迟到或早退6次以上或旷课3次以上者,单科期末考试不得及格,必须补考,旷课达6次以上者和情节严重者单科必须重修或纪律处分。
二、请假必须向任课老师(当次当堂课)、辅导员(1天以内)、系(3天以内)、学院(3天以上)分别填写请假报告,经相关老师和领导批准后才能请假,报系教务备案。
三、讲文明礼貌,衣作整洁,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不赤足或穿背心、不穿拖鞋进入教室;严禁吸烟、吃零食、喧哗、打闹等不文明的行为。
四、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积极思维,开动脑筋,回答教师提问,参与课堂讨论。
五、尊重教师,提前进入教室,作好上课的准备;上、下课时起立向教师问好。每次当老师上课喊“上课”,学生应起立说“老师好!”,下课结束当老师喊“下课”,学生应起立说“老师再见!”。
六、维护课堂秩序,保持课堂肃静,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教室。
七、认真布置教室,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保持教室的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赃物。
八、爱护教室设施,不损坏公物,不在墙壁、门窗、桌椅上乱刻乱画。
九、离开教室时应关电、关门窗、关教室设备等。
十、凡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宽于学院相应制度或与学院相应制度相抵触的,执行学院的相应制度;严于学院相应制度的则按照本制度执行。
十一、本制度经系行政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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